被提名董事是指被任命在公司董事会中代表特定方(例如股东或其他实体)利益的个人。虽然被提名董事代表其提名人行事,但他们必须独立履行特定的法律义务。
被提名董事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公司的最佳利益行事。尽管他们可以由特定方任命,但他们必须优先考虑公司的整体福利,而不是任命他们的个人或实体的利益。这种忠诚义务要求他们避免利益冲突并确保他们的决定有利于整个公司。
被提名董事还必须谨慎行事、技巧和勤奋。Zhe就意味着他们必须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随时了解公司的事Guan,确保决策依据准确、充分的信息。不这样做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
保密是另一项关键义务。被提名董事必须保护敏感公司信息的机密性,并避免将其披露给其提名人,除非公司明确允许。
在许多司法管辖区,被提名董事受到类似于正式董事的信托义务和法律责任的约束。他们必须确保遵守公司法律法规,保持准确的财务报告,并避免任何可能损害公司或导致法律复杂化的行为。
最终,虽然被提名董事代表某些利益,但他们有法律义务为整个公司的最佳利益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