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董事费用不受中央公积金(CPF)缴款的限制。CPF 是一项强制性储蓄计划,旨在帮助新加坡人和永久居民为退休、医疗保健和住房储蓄。领取工资的员工通常需要公积金缴款,但在这方面董事受到不同的待遇。
董事费被视为董事向公司提供的服务的补偿,通常在董事工作完成后或财政年度结束时一次性支付。由于董事费用不被视为正常工资或薪金,因此不属于公积金缴款规则的范围。
公积金缴款仅适用于雇员赚取的工资,包括根据服务合同受雇并领取工资的董事。
在这种情况下,公积金缴款必须按工资部分缴纳,但不能按董事费缴纳,董事费被视为一种单独的补偿形式。
区分工资和董事费用很重要。如果董事也是公司员工并领取月薪,则该工资需要公积金缴款。然而,对于仅通过董事费支付的非执行董事,公积金缴款不适用。
CPF缴款虽然不需要董事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费用仍应作为个人收入征税。董事必须在纳税申报表中报告他们,并且他们须遵守新加坡现行所得税税率。